关于《正元报》采用稿件、书法、绘画作品
奖励办法的通知
总部各部室、各子公司:
为鼓励通讯员、员工和联络员深入现场采访、积极踊跃投稿,经研究决定:凡在《正元报》刊登本人撰写的稿件(非抄袭)500字以下奖励15元,500~1000字奖励20元,1000~1500字奖励30元,1500~2000字奖励40元,2000~2500字奖励50元,2500字以上奖励60~100元;采用一张漫画、书法、绘画作品奖励10元;收集提供员工学习的技术管理资料,采用后视资料的重要性奖励10~50元。投稿奖励费从总部财务部列支,由《正元报》责任编辑负责兑现给总部各部室、各子公司行政主管,再由行政主管负责兑现给投稿人。同时要求各子公司行政主管每月至少向《正元报》提供10张高质量的照片。编辑部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总部各部室、各子公司的采用稿件刊登量,第一名奖励联络员100元,第二名奖励联络员50元,最后一名罚联络员50元。
为办好《正元报》,要求总部各部室要明确一名兼职通讯员,子公司各科室和车间要分别明确一名兼职通讯员,子公司综合办行政主管为联络员,负责收集通讯员和员工的稿件及建议。此外,编辑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联络员例会,明确宣传要点,倾听联络员和员工的意见,同时对通讯员、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,力争把《正元报》办成员工喜闻乐见的报纸。
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